1、项目名称:长沙县人民检察院
2、项目概况:本工程为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,位于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37号,南为望仙路,东临长沙县法院,西临长沙县公安局。
3、项目面积: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,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1653.68㎡,总建筑面积为14566.32㎡,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0437.77㎡,地下总建筑面积为4128.55㎡。原有建筑面积为6340㎡.新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本地上建筑面积为4097.77㎡.共设128个机动车停车位,其中地上40辆,地下88辆。电动汽车充电桩按照总车位20%设置在地上区域,主要集中在车棚机械停车位处。
建设单位:长沙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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